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严格遵守《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“十不准”》
经各班级推荐,经济管理学院评议小组评审,推荐以下464位同学申请国家助学金(具体名单见附件)现予以公示,
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(10月17日-23日),对公示名单若有异议,可于2018年10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经济管理学院反映
举报电话:0799-7062022 13707999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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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经济管理学院)国家助学金评定院系审核结果公示.xls
经济管理学院
2018年10月17日